经过多年改革开放的积累,中国经济有了明显提升,经济的发展使得境内居民手中的可支配收入越来越多,可支配收入的增加,也让投资行为开始常见于中国居民的经济生活中。于是境内外各种类型的投资项目,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中国客商的目光。但投资行有风险,对于境外投资项目更是如此,如果对境外投资活动不加限制,很容易让中国多年改革开放的成果消耗一空。
更严重的是,某些境内的非法收入,假借投资明目而流出境内,逃避境内法律的追溯,严重影响了中国境内的正常经济活动和司法公正。为解决这些问题,中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资金外流的约束法例,以保障境内经济成果的安全,而ODI登记审核,就是境内资金合法出境的方式之一。今天,我们就为大家介绍,ODI登记核准程序中,各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的备案核准工作。
ODI是境外直接投资(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的英文缩写,从名称上就能看出,是指境内的个人或企业经过内地直接投资主管部门的审批和核准,以成立、并购、入股境外公司等多种方式,控制境外公司(或项目)的经营或管理权,以获得相应收益或权益的行为。而定义中提到的直接投资主管部门,主要为3个部门:
1、商务部(省级及国家级)
在ODI登记核准工作中,商务部门可以说是整项工作的“左膀”,对境外投资行为的管理条例基础是《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暂行办法》。而其主要工作职责,就是对境外项目的周边环境、项目风险、项目真实性进行评估。
由于商务部的特殊行政层级,能够与其他国家和地区进行有效的接触。也就是说,商务部门对境外投资项目的风险评估,主要从是否与我国建交、是否是受联合国(或其他国际条约和协定)制裁的国家和地区等方面来进行评估。对于项目本身是否属于敏感行业,也主要从是否为我国限制投资的产品、技术和行业、是否影响到一国(地区)以上利益的行业进行审核。
2、发改委(省级及国家级)
发改委作为国家部门,其对项目的审核内容,更偏向于项目本身的特点,虽然对境外投资项目风险的评定也少量与商务部相关标准重复,但其工作重点仍是放在项目本身及周边环境对项目的影响上。发改委对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核,主要为拟投资国家或地区是否与我国建交、是否为我国加入的国际条约和协定约定,需要限制对其投资的国家和地区、或是否为发生战乱的国家和地区。而对于拟投资的行业,则将新闻传媒、跨境水资源开发和利用、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及维修行业列入境外投资敏感行业(即限制行业)。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投资项目是否为敏感行业,除了发改委及商务部标准外,还需要遵循国务院颁布的标准,而国务院标准指定的敏感行业包括房地产、酒店、影视娱乐、体育俱乐部,以及境外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
3、银行部门(包括外管局及交易银行)
相较商务部及发改委的审核内容,银行部门的ODI登记核准工作相对简单一些,主要是依据《关于发布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的通知》,进行对外直接投资形成的资产、权益进行外汇登记和备案。同时,外管局还在2015年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中,取消了境外直接投资的外管局登记核准行政审批事项,由银行直接审核办理境外直接投资的外汇登记,外管局通过监管银行进行间外汇资金间接监管。尽管外管局在ODI登记核准工作中所占比重大幅降低,但仍需要发改委及商务部同意境内资金向外汇出,才能办理外管局的相关登记核准工作。
目前,外管局已经叫停对个人进行境外投资项目的外汇登记,即个人已经无法直接向银行申请进行ODI登记,而获取资金对外转出的通道,只能通过设立境外SPV(特殊目的公司)形式向境外转出资金。
从以上介绍可以看出,对于ODI登记核准工作来说,每个主管部门都有其各自的工作职责,并且其工作也各有偏重。由于政府政务申请工作耗时冗长,且申请文件要求严格,对于独立公司很难做到顺利办结。因此,选择一家专业且有经验的企业服务提供商协助您办理ODI登记核准业务,无疑是最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