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

什么是境外投资备案?

境外投资备案申请条件,简单的来说是国内向国外打钱所需要办理的资质证明证书,这个证书是用来办理企业对外投资时,相应的外汇、税务、海关手续用的。合法合规,拥有商务部发改委批文。   境外投资备案申请条件   (一)申报条件:   符合“境外投资”定义:境外投资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主体和成立时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均可申报境外投资。但是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一般无法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   股东背景、资金来源、投资真实性要求:无法具体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例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真实性的,很难通过审查;   近期被关注的六个境外投资类型:大额非主业投资、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境外上市中资企业退市等类型以及房地产、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的投资,受到主管部门严格审核。   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有什么要求?   境内公司成立满一年;境内公司盈利超过投资金额;境内公司是境外公司的股东;   境外投资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   境外投资备案申请表;投资主体身份文件,如营业执照等;公司董事会决议或相关的出自决议;证明投资护体及合作外方资产、经营和资信情况的文件(如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等);投标、购并或合资合作项目,中外方签署的意向书或构架协议等文件;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核准跟备案的区别   《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发改委第11号令)中提到:   (1)实行核准管理的范围是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的“敏感类项目”,而“敏感类项目”包括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的项目和涉及敏感行业的项目;   (2)中央管理企业含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国务院或国务院所属机构直接管理的企业。   但要注意的是,发改委和商务部门对“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定义并不相同。   对于“敏感国家和地区”,发改委指的是“未建交和受国际制裁的国家,发生战争、内乱等国家和地区”,商务部门则指的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建交的国家、受联合国制裁的国家。必要时,商务部可另行公布其他实行核准管理的国家和地区的名单”。   对于“敏感行业”,发改委指的是“基础电信运营,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大规模土地开发,输电干线、电网,新闻传媒等行业”,而商务部门指的是“涉及出口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出口的产品和技术的行业、影响一国(地区)以上利益的行业”。   国内企业进行境外投资备案(ODI),主要需要取得3个主管部门的核准、备案或登记,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地方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或地方商务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地方分局(外管局),如对外投资金额低500万美元,可免除外管局的备案或核准。